永恒的现在
19 Dec
抵港第二日,去稻香喝早茶,先是一惊,一个人光顾人声鼎沸的茶馆店似乎有些窘迫,而后有人招呼,至一桌边拼桌,再细看来,独自来喝早茶的也还不少呢,而拼桌更是司空见惯,翻台也能一半一半翻,十分神奇,相形之下魔都人民等位的多拼桌的少,实在有些不智。我的桌友是一位十二分tvb的大叔,标准的广东脸,微微谢顶,气鼓鼓地用我听不懂的话和服务生吵嘴,大约是嫌上菜慢,只听到说,一个人,一个人怎么样,blabla。
早茶后,过海去了尖沙嘴,开始我的shopping之旅,shopping的确有着特殊的魅力,钱花出去,心情竟然好起来了。不过,逛街购物绝对是体力活,而一个人逛街购物更是体力活中的体力活,不一会儿,我已经口干舌燥,两条腿跟灌了铅似的-。=,并且开始担心怎么把东西背回去了……
中午吃了桂记鲜虾云吞,下午直奔海港城,四点钟的光景已经精疲力竭,Mr.地接要6点下班,我绝望地爬到某馆子休息,百无聊赖。便开始质疑自己是否不适合单独旅行,才会如此寂寞,不过仍不太愿意承认,一个人无所事事自然难免寂寞,苦于小团圆不在身边啊。又一转念,众人都在上班呢,我就是寂寞也很happy咯~~继而贪得无厌地想,如果能坐在海边的卡座发呆就无怨无悔了……正在胡思乱想之际,抬头望见一轮落日悬于海上,我激动地掏出相机咔嚓了半天。休假的意义在于发呆,旅行的意义在于发现落日的眼睛,生活在别处嘛。
一个人旅行,虽不是第一次,可如此远距离、长时间一个人旅行,还从来没有过。连歌里都唱得如此寂寞,我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也一个人看书写信自己对话谈心……这大概就是我这三天的真实写照,并未十分难熬,看完一本书,逛了不少地方,内心很充实。最大的困境是吃饭——对于话痨来说,没人说话也是问题——香港还算好的,一人份的主食点心很多,若是成都就囧了,一个人吃一盆毛血旺啊-。=。于是,被姐姐打消了一个人去成都的念头,不过像姐姐这样独自去西藏的人劝我不要一个人去成都,令我很意外。人到底还是怕寂寞。
17 Dec
第一次出境,国内出发大厅混得烂熟的我在国际出发大厅里有点发懵,更兼山寨航空的错误提示,来回兜了好几个圈子,才找到换登机牌的地方-。=。我倒并不惊慌,反正时间尚早,大不了免税店少逛一会儿,一回生,二回熟,以后多走走就好了。
等上了飞机,机上任何广播均用三种语言播放:粤语、英语、普通话。机组成员都是港人,操着蹩脚的普通话,英语倒是很溜,比国内航空公司空姐的英语水准高了不知多少,还是和他们说英语轻省。起飞后,我将手机sim卡取出,换上事先买好的香港电话卡,这样,我算是彻底消失在国内众人的视线中了。
顺利抵港,我一边沿着机场的指示牌往外走,一边给家里人打电话报平安,入关处十分有序,工作人员温和而赋有效率。我做了充分的功课,出关后取地图,买八达通,把千元大钞找开,便在出口处见到了liangshu。我们很快坐上了前往东涌的巴士,一路上谈谈说说,很是欢乐。
这一天恰好是赛马日,我原本打算去沙田赌马,无奈从outlet出来已经3点了,只得忍痛放弃。为了轻装上阵,我先和小粉团接头,来到她位于湾仔的家,早就听liangshu说,香港房租高昂,房间狭小,到了小粉团家一看果不其然,9000HKD per month的豪宅还不如北区一套宿舍一半大,不过倒是温馨宜人。晚上,去了第一人多的山顶,紧赶慢赶在天完全黑下来之前上去,为的是看到xyz同学描述中,黑夜慢慢降临维港的效果,不过,人实在太多。
如果说,和liangshu一起,我尚能生存于一个小小的国语环境,并不十分局促,那等我开始一个人旅行时,我已彻底地暴露在这个陌生的环境里了。淮南为桔,淮北为枳,离开土生土长的大环境的不适,如何克服?
本以为,因为哥哥,又也看过不少tvb,早已听惯了粤语,喜欢粤语,没想到真到了香港,依然如此不适应,所谓的喜欢也顿时变成了叶公好龙。语言是最大的文化排异反应。无论去餐馆吃个饭,去商场买件衣服,还是在家看看电视,甚至看张报纸,都有不小的障碍。悲哀的是,我本以为自己的英语怎么说也还能凑合,可生活中仍然哑巴英语得厉害,比如,请问洗手间怎么走,能不能直接说:would u please show me the way to the toilet?,心里还真没底。
更骇人的是,我第一次知道,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连商场标示都绕不过来,因为英殖民地的习惯,L2其实已是三楼。liangshu又细心地叮嘱说,到了这里,过马路要特别当心,先看右,再看左,或者就直接走横道线,果然,我好几次左边一看没车,一个健步冲出去,回头瞥见右侧一溜巴士,吓出一身冷汗。这还只是香港,起码还有汉字,如果去到别的国家,真不敢想象,不禁自惭形秽,平日里在国内溜达惯了的自信好似井底之蛙般可笑,不出国门,焉知天高地厚?
去香港也算出境,本来当笑话说,等去了,才真切地知道确是出境了,出了国境、语境、心境。
28 Apr
我叫小黑一号,算起来,我到蔡小姐家也已经三年了。
三年前的蔡小姐就读于F大,还很qc,对我这种名不见经传的小品牌的皮鞋也会垂青,且只爱黑皮鞋和白皮鞋——百搭嘛。其实,我还是挺清秀的,圆圆的头,古铜色镶边,还缀着一朵小蝴蝶结,敲击地板的时候,发出“笃笃”的声响,穿着特别神气。我就这样,战胜了一双绿皮镶边的小黑,在不知哪个商场促销的时候,被她带回了F大。
事实证明,蔡小姐很圣明,因为在我到F大的两天后,她就被通知去参加面试,而我——小黑一号正是面试圣品。那天,我随着蔡小姐从F大打车回家,杀去800伴买正装,再坐隧道n线到了一栋古董楼。我心里暗暗嘀咕,什么破公司,在这种地方,枉我小黑……正想着,蔡小姐推门进了一间办公室,径直向一个男人说道,老爸,鞋子拿我皮阿磨破特了。蔡先生立马跳起来,拿起我就狠狠地收了我两记骨头,我叫苦不迭,从此再也不敢与蔡小姐的细皮嫩肉过于亲密地接触了。
正点子公司在一栋华丽的写字楼里,地毯软软的,我觉得很舒服,不过那也是我唯一一次光顾那栋楼,因为蔡小姐很快又有了小黑二号,听说脸上长着马毛。我就像流星一样闪过了。
蔡小姐很爱小黑二号,所以碰到下雨天,绝舍不得穿它,这时候,她就会想起我。有一次,她指着我得意地对同学说,这是我的套鞋。我的心碎了。只是轻贱也有轻贱的好处,蔡小姐去年去N城的时候,下大雨,看来看去,只有我小黑一号最合适去,便点了我外放。虽然N城也无甚有趣,可是我玩得很开心。但是好景不长,回S城后,她……她竟然忘恩负义地想把我扔了,多亏蔡太太心疼我,偷偷地把我擦干净,收起来,落雨天穿穿伐是蛮好俄,她轻声说。
就这样,我在暗匣子里又过了一个冬天。忽然有一天,眼前一片白光,蔡小姐熟悉的方脸出现在我面前——她竟然把长发给剪了——我抬头,发现又是一个下雨天。没想到的是,这次竟然又放外勤!取道杭州,奔千岛湖。一路上,我就在盘算,我可不想再过现在的生活了,成天和烂泥雨水打交道不说,最终还免不了进垃圾桶,我要给我自己找个好归宿,机会就在此时。几经周折,终于爬到千岛湖住下,度假村的地板虽然舒服,可我更想去外面接接地气,然而蔡小姐与那位同行的先生很奇怪,只在房间里看奇怪的动画片,不出去玩,连吃饭也在度假村里解决,我真真快要急死了。
星期天,吃过早饭,蔡小姐提议去花园走走。度假村临湖而建,花园的尽头就是湖岸,岸边风景秀丽,蔡小姐心情大好,指着不远处略略粘连着岸的荒岛说,我要过去!连接荒岛和湖岸的是一条沙路,想来涨潮的时候,就会被淹没,蔡小姐毫不犹豫地沿着沙路走过去,不用说,谁让我是套鞋呢。爬上荒岛的蔡小姐很兴奋,一直走到荒岛的尽头,饱览湖光山色,坳造型拍照,可她还嫌不过瘾。我想玩水,蔡小姐对同行的先生说。岸边石头湿滑,她有些害怕,但终于还是小心的蹲在石头上,用手撩着水玩了两下,意思意思。过了一会儿,她意犹未尽地起身,伸了个大大的懒腰,不禁把左脚也一齐伸了出去。说时迟,那时快,我趁这机会,奋力一蹦,跳进了湖里。
湖水清冽,我躺在上面飘飘荡荡,蔡小姐的尖声呼叫同行先生,同行先生找个根棍子想来捞我的情景都像发生在另一个世界里的一样,离我越来越远。我眼前是蓝天白云,背后是湖水清清,我简直舒服极了。啊,就让我舒服一会儿,再舒服一会儿吧,哪怕不久以后就葬身湖底。哎,葬身湖底怕什么,还有比这更好的归宿么?连蔡小姐也会羡慕我的呀。这一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鞋。
也不知过了多久,正当我飘飘欲仙之时,马达声轰鸣起来,刺鼻的汽油味也扑面而来,水面剧烈的晃动着。呀,难道我就要倾覆了么?让我再看一眼,看一眼蓝天吧。马达声越来越近,突然,又停了,不一会儿,我被一只男人的手拎了起来,紧接着一掷。我飞起来,又随着“啪”一声,回到了岸上,背脊摔得生疼。我不禁泪流满面,浑身都湿了,分不清哪些是湖水,哪些是泪水。同行先生把我拎回了蔡小姐身边。
鞋生如梦,十个小时之后,我又踩在S城的水泥地上了。
19 Jan
也许直白了一点,但的确生动的刻画了我们生活中面临的困境。直到电影结束,你也无法确信,Frank和April到底是谁错了。
转眼间,Leonardo DiCaprio已人到中年,初见他时,还是成长的烦恼里的问题少年。Titanic十年之后,与Kate Winslet再度携手,却是这样的故事。不知,当年的Jack&Lucy如能终成眷属,最终会不会变成Frank&April,生活就是如此的残酷。
电影更是成功地设置了两个配角,疯子John和邻居Ship,痛苦往往便是我们不在直线的任何一端。结尾处,老头慢慢的调低了助听器的音量,很多时候,我们的确只能靠这样的智慧战胜生活的无奈。
15 Dec
揣着某局50块钱书券,在新华书店里转啊转,最后拣了一本《听杨绛谈往事》、一本《在路上》,都属畅销书——在当代中国,一个年近整百老太太的絮絮回忆还能成为畅销书的,恐怕再也找不出第二人了,当然,这也不是杨绛一个人的魅力。
我是从《我们仨》开始喜欢听这个老太太的家常话的。大暑天,坐在天一阁捧着刚买的新书读得如痴如醉。后来,又在不同的场合,听到各式人等表达对这本书,对这一家人的喜爱。犹记得,陆谷孙先生最喜欢这么一句话——“我们从来不唱爱国调。非但不唱,还不爱听。但我们不愿逃跑,只是不愿去父母之邦,撇不开自家人。”、“我们是文化人,爱祖国的文化,爱祖国的文字,爱祖国的语言。一句话,我们是倔强的中国老百姓。”——这是不是也是他孤身留在复旦教书的原因呢?
当然,我也在bbs上读过批评钱杨的文章,也有人说杨绛的作为无非是往自己脸上贴金。也在《管锥编》的课上,听傅杰说过,钱学家和老太太斗争的故事。老太太无疑是有自己的立场的,作为“我们仨”中留下来“打扫现场”的那一位,她在感情上无论如何不能接受那些负面的东西。她老来虽越发瘦弱,可在这件事情上,却像个斗士,像堂吉珂德般,绝不妥协。甚至,从她为《听杨绛谈往事》作的序文中,也能闻到淡淡的火药味,反复强调“征得我同意写的传记,只此一篇”,我不禁莞尔,一部传记是否是征得传主同意而写与传记的质量、可信度之间便能划等号么,老太太想通过这个【梅家人似的】官方授权,说明什么呢?
一、关于锺书
翻开扉页,便是秋香绿底上,一行淡淡的字——“谨以此书纪念钱锺书先生辞世十周年”。蓦然一惊,已经十年了。年轻的时候,不懂杨绛怎么可能坚强地活下来,现在只有越发知道她的不易。这十年对于她,肯定不是白驹过隙。
十年前,我大约还没来得及读《围城》,没来得及hc上这位睿智过人的长者,只隐约记得报纸上有这么一条报道,隐约记得自己算了算,享年88岁。后来,读《围城》,读《钱钟书传》——那段时间倒爱读传记——读所能找到的钱的散文、小说。坐在上图的楼梯上,又惊又喜地发现,我竟然和锺书同一天生日!暗暗立下志向,要沿着锺书的道路重走一遍,从清华到剑桥——而直到高考才知道,原来清华不招文科生,那当年锺书是怎么进去的呢,这会子才知道,原来是拜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所赐。
印象中的锺书是一位风度翩翩的书生,谈笑风生,挥洒自如,更兼有那么一点痴气,讨人喜欢。又总觉得杨绛相貌平平,他们的女儿也没有遗传到爸爸的周正大气。可这次不小心看到了一张他病重时的照片,没有戴假牙的嘴瘪着,鼻子里插着鼻饲用的管子,一双眼睛——曾经那么有灵气那么狡黠的眼睛呀——奇怪地瞪着,似很有神,却只剩下空洞。令人不知应叹惋,还是看破。
二、两个人过一辈子
年轻时,两个人的结合总是便宜的,无论是因父母之命,还是一见钟情、恋爱长跑,男未婚女未嫁总是很容易两情相悦,一拍即合。那时,基督教会的结婚誓词只是甜言蜜语的一种——“無論是順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貧窮、健康或疾病、快樂或憂愁,我將永遠在你身旁做你的丈夫/妻子。”可这,其实真真是句大实话。
钱杨二人新婚留洋,一路上杨绛怎么照顾锺书,读来都不过耳耳;抗战之中,杨绛身陷孤岛,扶老携幼,勉力生活,甘为灶下婢,听来也就如此;真正为这对夫妻动容是因了这么一则故事:1975年严冬,锺书睡眠中闻到煤气味,半夜从床上起来,跌倒在地。杨绛因服安眠药,闻到煤气味,却醒不过来,听到锺书跌倒,才惊醒;赶紧穿衣起来,给倒地的锺书穿上厚棉衣,打开北窗流通空气。又忙把他扶上床,开了南窗,用帽子违禁把他包裹严实,两人挤坐一处静候天明。锺书说不出话,但他捏捏杨绛的手,表示自己还好着,让她放心。……
这段一百五十余字的话,充斥着动词,不仅勾勒出深夜煤气泄漏时老夫妻俩的情景,更看出这个家庭长久以来是如何维系的。杨绛是有急智的人啊,方能如此处变不乱,井井有条。年轻的时候,相互扶持,尚不算难;年老力衰,一老护一老,真是不容易。杨绛能说,愿在锺书去后一年再走,是真爱呀。回想自家老人,均由儿女贴身照顾,当属万幸了。
此外,在我看来,老态和病态最能看出一个人的修养气质。如此说,杨绛真不愧为大家闺秀。——某皇上画外音:难道俺的气质便是纠结么??
三、我们怎样读书?
锺书和杨绛在英法留学时,比赛谁读得书多,年终结算。他们是怎样读书的呢?“锺书的法国文学是从十五世纪的维庸读起,一路读下去。然后读德文书,他在清华学过德文。然后自学意大利文,拉丁文则有限。”杨绛“给自己订了一个课程表,英国文学从乔叟开始,一个一个经典作家按文学史往下读。主要作品一部一部从头到尾细读。代表作外,也读有关的评论。”两人的区别在于,“锺书留下笔记,我(杨绛)未留下。”因此说到读书“收获”,杨绛“就只好老实说,‘生小孩儿忘了’”,“教书时又补读,又重读”。正是与这样读书相比,为求学位而上的许多无用的必修课才显得无意义了。
金克木先生曾经说,书读完了。那也是在一定的框架之下,有计划地读书方能做到的。
那我们应该怎么读书呢?
大多数时候,我是凭心血来潮,看到什么有兴趣的,或是谁推荐了的便找来读,“拉了篮里就是菜”,读红楼时随着伤春悲秋,读《在路上》就跟着颓废放纵。常常彷徨,究竟是把红楼多读几遍好,还是读更多的书好。最终还是无法跳出“休闲阅读”(见姚大力先生《古人怎样读书?》一文)的窠臼。
我们对书的好恶是朦胧的,喜欢的未必说得上道理,厌恶的也多半出于浅薄的理由。读过一本书,如若不是强行记录下一些什么——其实也是挤牙膏似的挤出来的,无甚营养——便象什么事都不曾发生过一样,更罔论读书笔记了。姚大力先生在《古人怎样读书?》一文中也提到“阅读只在他们(在校的大学生)脑海里留下一片十分浮泛的印像”。其实人在接触新鲜事物的一瞬间,思维应是最活跃的——即便活跃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也应敝帚自珍——而如果放它过去,也就烟消云散了。可惜很多时候,我们把读书作为一项打发时间的手段(所谓“休闲阅读”),因此我们不是在三上,便在旁的四上、五上(如静候故人的席上,冬日晒得着阳光的躺椅上),既把书读得支离破碎,又无笔墨供记录。读过一本,便如嘴里镶一颗金牙,除了炫耀,别无益处。
2009年,我要尝试从英国文学开始,按文学史的顺序选择感兴趣的作家,有计划地读书。每晚从网络和约会中挤出纯粹的读书时间,勤作批注,勤写笔记。因为这样读书才是有意义的。
14 Dec
辞旧迎新
2008,一个曾经多少有些期许的年头,竟然惨烈得令人不忍回顾。辉煌灿烂的奥运盛典无法冲淡人们心中的悲伤和凄凉。2009,也未显现出任何值得期待之处。只是,光阴飞速地流走,我们渐渐老去,便只好期待,让这些艰难的岁月过得快点,再快点。
日子只得一天一天过,2008的366个昼夜便是这样一天一天过去的。很多时候,无所谓快乐,也无所谓不快乐,无所谓哭,无所谓笑,一切情绪都只存在于当下,只是生活。也许,根本没有绝对美好的人生,也无需艳羡旁人,如果可以安于现在的生活,那就是幸福。因为尽管憧憬激情昂扬的活法,在面临选择的时候,还是不免要想想风险、机会成本,想想年迈的家人和当下脆弱的感情,很快,安稳的生活便占了上风。毕业一年半,同学里有的辞职去追求自己的梦想,有的放弃fighting转投公务员,有的全身心投入爱情之中,当然,更多的人只是依旧在自己原来的轨迹上运转着。
今年体检,身体开始发出不良的警报,便一度想到了生死。其实,还是舍不得,可如果真走到了那一步,我愿意生一个孩子,也算告慰父母,给他们一点寄托,除此之外,似乎也没有什么是非做不可的,物质是那么空洞,周游世界也失去了意义。可是倒也没有因此就决定好生保养自己,毕竟人生得意须尽欢,苦行僧似的活一辈子,有什么趣呢。
对于网络的依赖不知是加重了还是减轻,毕竟网上值得留恋的并不那么多,可这并不意味着我可以不坐在电脑跟前,不知是出于惯性,还是孤独。如果要说明年的目标,那就是远离电脑,亲近书本罢。
11 Dec
柯南说,真相只有一个,这固然是不错的。可是,人究竟有多大的能力去接近真相呢?
这本来是一件极其简单的事情,大概是大四的某一天,一行人一起从学校出发去上博看某个展览,看完之后,又回到学校,在政立路的某馆子吃了晚饭。
一年多以后,我对当时一行人的确切记忆,只剩下了一些残骸,包括上博、W君和晚饭。
某日,我在一次聚会中遇到W君,谈到Z君和Q君正在交往,W君便说,还记得一年多以前,我们和Z君、Q君一起去上博,当时真没想到他们会在一起。我笑说,是同他们一起去的么,我只记得你了。W君说,废话,晚饭是我bg的,你当然记得我。——其实我也已经不记得他曾经bg了。
昨日,宿Y君家,也碰巧谈到了当天的事。Y君说,啊,那天分明是我同你们一道去的,哪里有Q君,不过我虽然分明记得是四人同行的,却实在忘记,除了你和W君,还有一个人是谁了。我囧。另据Y君回忆,当天吃饭只有三人。随后,我们又一起想起了,曾经在上博巧遇H君及其女友,曾经在肯德基等三点半之后的高峰车等事,应该是确切的。可是Y君对W君谈到的Z君同行一事存疑。
这是一件距离发生仅仅两年不到的事情,当事人非但都还健在,且正当壮年,神志清楚,对于这件事情,也没有任何篡改的动机,然而到现在已经含混不清,难以求证了——不过还是可求证的。那么推之到历史上的事呢?